办理档案材料
日期:2022-03-04 16:58:39 | 人气: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转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办理档案材料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实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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