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材料、大一入学登记表、学年总结
日期:2022-07-28 13:58:28 | 人气:
毕业生档案是学生毕业前家庭状况、学业成绩、身体状况等的书面记录,是用人单位选择和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它在学校被称为学生身份档案,毕业后被称为人事档案。一般来说,它是个人经验的记录,是人事管理和服务的基础。
学籍档案材料主要包括:高中期间材料、高考材料、大一入学登记表、学年总结、研究生登记表、成绩单、各类奖惩材料、录用通知书(俗称报到证,升学学生不具备此材料)。
(注:从2023年起,不再发布毕业生就业通知)
档案它除了被用人单位用来检查和雇佣员工外,还是一种保障学生个人权益和福利的证书,无论是转岗、研究生入学考试、公务员招聘,还是职称评定、资格证书、工龄认可、社会保障办理,住房补贴金、入党、办理退休等等,所以你们千万不要粗心!
应届毕业生档案可以送至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到贵单位(贵单位需要有档案管理权限)委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1、可以委托本单位当地人力资源市场管理。
2、可送原籍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档案可发送至学生原籍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1.档案可发送至学生原籍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2、如果您考入研究生入学考试,您应及时转档案,并将档案寄往您要就读的学校进行学籍档案管理。
已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或未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当毕业时学生的原籍地与户籍地不同时,一般邮寄档案至户籍地的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在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一般邮寄到工作单位。
档案在校生的派遣地为:有档案监护权的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人才交流中心、无档案监护权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人才交流中心。
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管理流动人员的机构档案,可以留住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或离校但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档案。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毕业生,档案由本单位保存。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严禁个人留人档案。
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了人事关系费和档案存储费、检查费、认证费和档案转移费的征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门户网站上发布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属的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的信息。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可以登录查询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的信息。